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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工作的开展形式

  心理咨询室的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学校对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管理细则;二是心理咨询室的日常管理细则。学校心理咨询管理细则着眼于从宏观角度规范学校的心理咨询工作,如规定心理咨询人员的工作任务、确立对咨询工作的考核和评价办法等。心理咨询室的日常管理细则着眼于从微观角度规划具体的心理咨询工作,如规定咨询室的开放时间、心理咨询工作范围、咨询师和求助者的权利和义务、咨询室值班人员的安排、制定咨询人员工作条例等。

心理咨询室工作的开展形式
     心理咨询室工作的开展形式

  ①个别心理与团体心理咨询。开展心理咨询是心理咨询室的主要工作,心理咨询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心理咨询师运用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给求助者以帮助、引导的过程,其终目标是缓解求助者的心理紧张与冲突,提高其适应能力以维护身心健康。心理咨询包括个别咨询与团体咨询,个别心理咨询是心理咨询老师通过与学生一对一的沟通互动来实现的专业助人活动;团体心理辅导是在团体情境中提供心理帮助与指导的一种心理辅导形式,它对于具有相似或共性问题的学生为有效。

  ②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心理咨询室的工作除了给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外,还承担着一项重要的工作,即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是一项非常复杂、严肃的工作,它由几个重要的环节构成,即确定心理档案的内容、学生资料的搜集、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解释和建立心理档案。
心理咨询室工作的开展形式
  ③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心理咨询室要定期举办各种心理专题讲座,增加学生的心理保健知识。同时利用多种宣传途径进行心理咨询室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比如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从整体上营造学校心理健康的氛围,增强学生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

  总之,国内对高校心理咨询室建设的研究零零散散,关于建设的原则、程序等问题缺乏规范化和细致化,难以真正发挥咨询室的功能。心理咨询室是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奠基石,需要学校领导、心理咨询工作者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